2021.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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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专项整治重组整合煤矿安全问题

山西省政府安委办决定从即日起到6月底,组织开展重组整合煤矿安全生产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大力整治全省正常生产建设的重组整合煤矿安全生产问题。

据介绍,此次专项整治行动按照“企业自查自改、市县全面整治、省级审核评估”的方式开展,将聚焦“真投入、真控股、真管理”,资源濒临枯竭矿井,安全基础管理,企业安全管理层级等4个方面的18项具体问题。

山西省提出,凡存在控股和参股双方未严格按照股比对煤矿建设进行投资的;未按照国家规定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安全投入不到位的;煤矿法定代表人非主体企业选派,煤矿(托管煤矿除外)“六长”非主体企业任命,煤矿生产技术、地质、通风、防治水、机电、安监等关键部门负责人非煤矿任命,或者虽由主体企业或煤矿选派任命,但实际上无法正常履职、不能真正发挥安全管理作用的……一律责令停产停建整顿。待实现“三真”后,方可恢复生产建设。经整顿仍难以实现“三真”的省属国有控股煤炭企业,依据相关政策实行“腾笼换鸟”,原则上将国有股权全部转让。

另外,凡存在矿井剩余可采储量无法布置正规回采工作面的,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引导关闭退出。凡存在越界采矿的,由属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法依规处理。凡存在其他重点整治情形的,一律责令停产停建整顿。

山西省政府安委办要求,各市要结合实际,细化行动方案,抓好工作落实,对查出的问题分类处置、一抓到底,做到该停产的停产、该处罚的处罚、该关闭的关闭。对未认真对照整治重点开展整治、未严格落实处置措施,专项整治行动走形式、走过场的,要对相关市、县人民政府进行约谈,并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