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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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青海局正式挂牌成立

11月15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青海局正式挂牌成立。国家矿山安监局有关司负责人、青海局全体干部及省应急管理厅分管领导和有关处室负责人参加了挂牌仪式。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青海局的成立,是进一步完善“国家监察、地方监管、企业负责”的矿山安全监管监察体制的重要举措,对加快推进青海省、西藏自治区矿山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按照中央编办有关文件要求,原青海煤矿安全监察局更名为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青海局,实行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与青海省人民政府双重领导,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为主的管理体制,负责青海省、西藏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的矿山安全监察工作。

挂牌仪式上,青海局党组书记、局长陆宁安同志表示,青海局全体干部职工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提升政治站位,增强行动自觉,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党组、青海省委省政府和西藏自治区党委政府对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新要求,以全力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防范事故、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己任,忠诚履行职责使命,坚持在改革实践中谋求开拓创新、在从严治党中实现可持续发展,着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湛、工作高效、作风优良、纪律严明的矿山安全监察队伍,不断提升矿山安全监察执法能力,努力谱写新时代矿山安全监察事业新的篇章。